互联网平台新型腐败预防和处置要求
(征求意见稿 V1.0-202506)
1 范围
本文件规定了互联网平台新型腐败预防和处置要求。
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流量操控、数据舞弊、权 限寻租、榜单造假等新型腐败问题的预防和处置。
2 术语定义
2.1 互联网平台新型腐败
指互联网平台企业从业人员,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,借助系统权
限、数据资源、流量资源等平台技术资源,谋取不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,简称“新型腐败”。 注:新型腐败的表现方式主要包括流量操控、数据舞弊、权限寻租、榜单造假等。
3 基本要求
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开展预防和处置新型腐败工作,基本要求如 下:
a) 全面排查新型腐败问题或隐患,包括但不限于:
1) 流量操控:通过虚假注水、恶意劫持、暗箱干预等手段扭曲正常流量分配规则的行为;
2) 数据舞弊:非法数据爬取、敏感数据倒卖、算法参数篡改等数据滥用行为;
3) 权限寻租:利用系统管理权限违规开展账号权限交易、审核权限变现等行为;
4) 榜单造假:通过技术手段或人工干预制造虚假热度,影响热搜榜单、商品排名等展示的行为。
b) 设立独立的廉洁部门,承担统筹、监督和执行企业内部廉洁工作的职责,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廉洁工作负责人;
c) 建立健全廉洁制度体系,制定与数据、流量、权限相关的廉 洁制度,明确廉洁管理责任分工,建立各部门及岗位的廉洁管理责任清单,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员工岗位职责及廉洁约束要求;
d) 明确权限管理策略及内部审核流程,使用统一权限管理平台进行员工权限管理,确保员工只能访问与其职责相关的数据 和系统,并定期对账号权限进行审查,及时清理超范围授权, 确保权限使用合理;
e) 强化技术防控能力,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智能 化廉洁风险防控体系,实时监控数据访问、流量分配、权限 操作等关键环节,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并反馈处置情况;
f) 建立便捷、安全的举报渠道,鼓励员工、用户及合作伙伴举 报疑似腐败行为,及时处理举报线索并向举报人反馈结果;
g) 定期开展全员廉洁教育培训与廉洁文化宣传,通过案例分 析、情景模拟等形式提升员工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,营造廉 洁文化氛围。
4 日常防范
4.1 业务流程审查
按照廉洁制度要求,互联网平台企业应保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业 务流程审查,重点针对流量分配、权限管理、广告投放等高风险场景, 识别可能导致腐败风险的漏洞,并及时改进,确保业务流程符合廉洁 制度要求。
4.2 日常风险防控
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开展常态化日常风险防控工作,要求如下:
a) 明确数据监控策略并充分识别数据异常行为,通过风险监测、数据防泄露等技术手段对数据处理异常行为进行监测、预警、拦截;
b) 利用技术手段对流量分配进行监控,及时发现异常波动并分析人为操纵可能性,保障业务相关算法的公平与透明。
4.3 定期开展审计
互联网平台企业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审计工作,要求如下:
a) 定期对新型反腐败进行审计,涵盖数据访问、流量分配、权 限管理、广告投放等高风险场景;
b) 定期对算法模型进行审计,防止通过不正当手段操控算法以获取不公平的资源倾斜;
c) 审计发现系统权限、数据资源、流量资源等平台技术资源违规访问行为,特别是流量操控、数据舞弊、权限寻租、榜单造假等相关线索的,应及时开展调查。
5 处置
5.1 调查
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在发现有关情况或接到有关线索后,开展调查 工作,包括:
a) 制定调查计划,通过查阅文件、人员访谈、调取日志等手段 进行取证;
b) 对取得的证据进行分析,确定是否存在腐败行为以及腐败行 为的性质。
5.2 处置
5.2.1 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处置
经调查确有腐败行为,但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,互联网平台企 业可采取以下措施:
a) 要求违规人员作出书面检讨,并重新开展廉洁教育培训;
b) 扣减违规人员的绩效分数或绩效奖金等经济处罚措施;
c) 对违规人员进行警告、降职、撤职、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应处分。
5.2.2 特别重大事件和重大事件处置
经调查腐败行为已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,互联网平台企业应: a) 暂停涉事员工职务及系统权限,保护现场证据;b) 整理完整证据链(财务记录、系统日志、证人证词等),移 交公安机关,并指定专人配合调查,定期跟踪案件进展。
附录 A 腐败行为事件分级参考
按照危害对象(公司利益、个人利益、公共安全、国家安全)和危害程 度(低、中、高),腐败行为事件可分为特别重大事件、重大事件、较大事 件和一般事件。
a) 对国家安全产生高、中程度影响,或者对公共利益产生高程度影响的腐 败行为事件,认定为特别严重事件;
b) 对国家安全产生低程度影响,对公共利益产生中等程度影响,或者对公 司利益、个人利益产生高程度影响的腐败行为,认定为重大事件;
c) 对公共利益产生低程度影响,或者对公司利益、个人利益产生中等程度影响的腐败行为,认定为较大事件。
d) 对公司利益或个人利益产生低程度影响的腐败行为,认定为一般事件。